煤自燃的发火过程

经过大量的理论分析以及实验考证,学者们将煤自燃过程分为四个阶段,潜伏阶段、自热阶段,燃烧阶段以及燃尽阶段。

(1)潜伏阶段。当煤体暴露在空气中,空气中的氧气与煤体发生接触,煤体温度上升,达到临界温度,这一过程被称为煤自燃潜伏阶段。煤自燃处于潜伏阶段,煤氧复合作用主导为物理吸附,热量产生很少,致使煤体温度上涨趋势平缓,增长率较低。虽然潜伏阶段以物理吸附为主导,但是也伴随着化学吸附以及化学反应的产生,反应期间,产生少量气体并释放出少量热量。

在实践过程中,一般采取预防性措施延长煤自燃的潜伏阶段,如:改善煤破碎程度、堆积状态、散热条件以及通风状态,以此来预防煤自燃,提高煤矿开采的安全性。

(2)自热阶段。当煤体自燃达到临界温度与干裂温度区间,这一过程被称为自热阶段。在煤体经过潜伏阶段后,自燃点被活化,煤体更快地吸附氧气,从而加快了氧化反应的速度,并释放出更多的热量。这些热量使得煤体的产热量大于散热量,从而加剧了自燃的过程。由于煤温的剧烈上升,煤体开始发生干馏,产生大量可燃气体,例如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氢气、甲烷等。同时,煤体还会散发出其他的芳香气味。自热阶段产生的气体可通过检测仪表测量出具体浓度以及气体种类。自热过程中,由于温度升高,煤体内部的水分开始蒸发,产生大量水蒸气,从而导致生火点附近出现雾气。这些水蒸气在巷道壁面遇冷后会凝结成水珠,形成所谓的挂汗现象。此外,煤体的微观结构也会发生变化。

在自热阶段,如果能够加速散热,使散出的热量大于产生的热量;或者改变通风环境,降低氧气体积分数,使得自热温度降低到临界温度以下,就可以防止煤体的自燃。这种情况下,煤体会发生风化现象,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都会发生变化,从而失去原有的活性,不再发生自燃。煤体的理化性质会因风化而发生结构性改变,失去原有活性,不再发生自燃。

(3)自燃阶段。当煤体经历自热阶段达到着火温度,将导致煤炭进入自燃阶段。此时,煤体出现着火现象,导致明火,大量烟雾以及可燃气体的产生,并且出现难闻的火灾气味。一般认为无烟煤着火温度大于400℃、烟煤着火温度在320~380℃、褐煤210~350℃。

(4)熄灭阶段。当煤自燃时,通过采取应急措施降低煤体温度,可以使煤体自燃熄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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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:

[1]陶华焕.扎赉诺尔矿区褐煤自燃预警体系研究[D].辽宁工程技术大学,202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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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4-03-19 1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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